限制运输物品指南

  • 对其他飞机及个人或他人财产造成危险的爆炸物品、压缩气体、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刺激性物品、磁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不得以行李运输。
  • 成分不明或疑似危险品的物品可能会被拒收,因此请携带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
    然而,由于成分不明,分装油漆、已开封或使用过的产品以及塑料袋包装的粉末等物品,无论是否提交安全数据表,均禁止携带入境。 (为保障飞机和乘客的安全,敬请谅解。)
锂电池随身行李限额
电池供电 已安装电池
电子设备
辅助电池

用于外部电源供电和充电
更换电池
备用一个,未安装在电子设备中
(不包括移动电源)
100瓦时或更少 15 2件 5
(如持有6张或以上机票,需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101瓦时至160瓦时或更少
※ 需要航空公司批准
2件
(共2个101~160Wh的移动电源)
超过 160 瓦时 无法运输

※ 飞行中注意事项

  • 禁止使用或充电电池/禁止托运行李或将物品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
  • 电池必须单独包装(用塑料袋、保护帽或绝缘胶带等包裹),以防止短路。
  • 严禁在船上给移动电源充电或使用移动电源为其他设备充电。
  • 在某些车型上,可以使用安装在座椅上的 USB/插座直接为电子设备充电(但是,严禁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 在将电子设备存放于头顶行李舱时,请将其完全关闭,以防止火灾。

※ 如果无法显示电量或无法验证电量水平,则不允许在船上使用辅助/备用电池。

其他特殊设备信息
电子香烟
  • 不提供托运行李/飞行途中禁止使用或充电(请关机)/禁止存放于头顶行李舱内
  • 越南、缅甸、新加坡和香港禁止进口电子烟 前往通知
加热装置
  • 携带无线直发器或电熨斗等加热设备时,需要遵守入境标准并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必须具备隔热功能,例如断开电池或将其设置为飞行模式,且不得在机上使用。)
智能行李箱
  • 电池可拆卸型号:将电池拆下后直接携带至目的地(锂电池随身行李限额规定适用于拆下的电池)。
  • 电池不可拆卸的型号:无法运输
电动轮(配备锂电池的移动设备):不可运输
电动轮椅和医疗助行器(需经航空公司批准)
  • 如果电池可拆卸:取出电池并将其放在乘客的背上。
    托运行李仅允许容量为 300Wh 或以下(如果是两块电池,则每块电池的容量为 160Wh 或以下)。
  • 如果电池无法取出:防止短路后将其固定在轮椅上;电池功率无限制(电池必须牢固地连接到助行器上)。
  • 容量为 300Wh 或以下的备用电池,每人限购一块;容量为 160Wh 或以下的备用电池,每人限购两块。

机上禁止携带的物品

  • 为了机内安全,下列的物品受到限制或严格禁止携带。
    敬请于航空旅行前确认下列内容。
无法带入机内的物品
  • 武器类及爆炸品类
  • 可以用于凶器的工具和生活用品类
  • 高尔夫球杆等可以用于武器的体育用品
  • 对其他航空保安及完全方面,认为有必要限制携带的物品
  • 一定容量以上的液体类(限于国际线,详情"请点击机内带入液体类的限制"。)
  • 自加热食品
  • 含有易燃/有毒气体的运动/家用气雾剂(不包括发胶、香水和古龙水等洗漱用品)
限制的允许带入物品
  • 1个以下打火机(但,根据出发地国家的规定会有所不同。)
  • 提前获得航空公司批准的限量干冰
  • 一定容量以内可以带入的液体类(限于国际线,详情请点击机内带入液体类的限制。)
  • 电量不到一定程度的锂电池 (如想查看详情,请点击 '锂电池运输限制')
  • 无绳美发器
    • 如果电池是可拆卸的,可以将其取出并随身携带上飞机,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短路。
      (但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不能携带上飞机。)
    • 如果电池无法拆卸:则无法运输
  • 含有不易燃/无毒气体且无二次风险的喷雾式洗漱用品(发胶、香水、古龙水等)和运动/家用喷雾剂。
    • 总体积不超过 2 公斤(2 升),每种产品的总体积不超过 0.5 公斤(0.5 升)。
    • 但是,对于国际航班,每人允许携带一个 1 升的塑料自封袋,每个自封袋内的物品容量不得超过 100 毫升。

机内禁止携带液体类

  • 包括大韩民国的大部分地区均限制将一定量以上的液体带入机内。
    详情均可在各地区详细目录中予以确认。
本指南包含适用对象、限制条件、在韩国机场购买的液态免税品以及在韩国转机的客户在出发机场购买的液态免税品,是韩国运输限制商品的指南。
适用对象 国际全航线出发/转机乘客(韩国国内线均无对液体类的限制)
限制指南 每个容器只允许装入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各容器应统一装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每一个乘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密封袋。医药品和携带婴儿旅行时,婴儿食物(牛奶、断奶食品等)、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医学性用途的液体物品,用于考虑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可以适当带入机内。 横款20cm以下
韩国机场中
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机场免税店里购买的酒类和香水等液体免税品,如图片限于在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密封后可以带入机舱内。由韩国始发在其他国家转乘时,即使如图片密封也会根据该国家的规定扣留,敬请确认转乘国家的规定。 密封于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时
在韩国机场转机的乘客在出发地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即使是在境外机场购买的免税品,但如图(2)密封在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开封时留有痕迹的塑料袋)时,允许带入机内。
这是对日本交通限制的指南,该指南由在出发机场为在日本过境的客户购买的液体免税指令组成。
适用对象 国际全航线出发/转机乘客(韩国国内线均无对液体类的限制)
限制指南 每个容器只允许装入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各容器应统一装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每一个乘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密封袋。医药品和携带婴儿旅行时,婴儿食物(牛奶、断奶食品等)、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医学性用途的液体物品,用于考虑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可以适当带入机内。 横款20cm以下
日本内机场
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通过保安检查台后购买的免税品,可以无另其他限制条件携带并乘机。
日本机场转机的乘客在出发地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在出发地机场免税店或在机内购买的液体免税品,在台湾转乘时不得带入机内,因此可以在转乘机场免税店或转乘出发航班内购买免税品。
这是台北/高雄运输限制物品指南,包括适用对象、限制、在台北/高雄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以及在台北/高雄中转的客户在出发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高雄。
适用对象 国际全航线出发/转机乘客(韩国国内线均无对液体类的限制)
限制指南 每个容器只允许装入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各容器应统一装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每一个乘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密封袋。医药品和携带婴儿旅行时,婴儿食物(牛奶、断奶食品等)、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医学性用途的液体物品,用于考虑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可以适当带入机内。 横款20cm以下
台北、高雄机场
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机场免税店里购买的酒类和香水等液体免税品,如图片限于在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密封后可以带入机舱内。 密封于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时
在台北/高雄过境的客户可享受免税的液体指示 从台北/高雄转机时,在出发机场免税店或机上购买的免税商品不能随身携带。
本指南为菲律宾/香港/澳门限制物品运输指南,包括适用对象、限制、在菲律宾/香港/澳门机场购买的液态免税品、出发时购买的液态免税品客户在菲律宾/香港/澳门中转的机场。
适用对象 国际全航线出发/转机乘客(韩国国内线均无对液体类的限制)
限制指南 每个容器只允许装入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各容器应统一装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每一个乘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密封袋。医药品和携带婴儿旅行时,婴儿食物(牛奶、断奶食品等)、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医学性用途的液体物品,用于考虑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可以适当带入机内。 横款20cm以下
菲律宾、香港、澳门内机场
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机场免税店里购买的酒类和香水等液体免税品,如图片限于在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密封后可以带入机舱内。 密封于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时
菲律宾/香港/澳门机场转机的乘客在出发地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
这是关岛运输限制的指南,包括适用的对象、限制、在关岛机场购买的液态免税品,以及在关岛转机的客户在出发机场购买的液态免税品。
适用对象 国际全航线出发/转机乘客(韩国国内线均无对液体类的限制)
限制指南 饮用水、饮料、视频、化妆品等液体与喷雾、凝胶或乳膏物品的容器最大为100ml,装进1L透明塑料袋后每人可携带一个。婴儿食品与医药品在旅程需要限度内允许携带。但,携带医药品需出示医生处方等证明资料。 横款20cm以下
在关岛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携带标准 在机场及市内免税店购买的酒类、化妆品等液体物品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带进机内: 以免税店提供的透明密封袋或防伪保安袋(STEB: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包装; 密封于Security Tamper-Evident Bag时
在关岛机场转机的乘客中,出发地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携带标准 在美洲以外的地区购买的超过100ml以上的液体类,必须透明密封袋或防伪保安袋(STEB: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包装以及通过TSA安全监察以后可携带机内。

托运行李运送限制

  • 为航空安全和顾客舒适的旅行,将对部分物品严禁托运或在限制的条件下可以运输。
  • 如果禁止托运的物品被发现在托运行李,航空公司无法保管,物品有可能被丢弃。
禁止以托运行李运输的物品
  • 易碎或易烂物品、货币、电子设备、有价证券、宝石类、古董品、美术品、样品类、印花税类、文件、原稿、软盘、其他高价品及贵重品等(破损和丢失时限制赔偿,务必携带。)
  • 需在机内及旅游地服用的医药品
  • 未安装在设备内的备用锂电池(手机电池、备用电池、未关闭的带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等)
  • 电子烟和打火机
  • 安装锂电池的电子轮(电动滑板与电动摩托车)
    与电量无关,禁止携带或托運。
  • 自加热食品
  • 含有易燃/有毒气体的运动/家用气雾剂(不包括发胶、香水和古龙水等洗漱用品)
限制的允许带入物品
  • 枪支类及用于体育用枪支目的的5kg以内火药
    • 根据枪炮类的管制法律,限于经允许携带或使用者提前出示许可证
    • 提前需相关机构及航空公司的批准步骤
    • 限于解除火药爆炸装置和点火装置、包装在木材或金属制箱子并可以安全处理手机或冲击的条件
  • 根据法令,因执行业务而特别允许持有武器者(但,需提前出示武器所持许可证)
  • 行李未能适当包装或过多装入包内的行李(适当地重新包装后可以托运)
  • 电动轮椅
    • 釜山航空禁止托运带有液流电池(Spillable)的装备
    • 注意无泄漏电池内液体或无漏电危险的安全包装
    • 带有防漏液(Non-Spillable)电池(Dry/Gel Cell)以及锂电池的装备如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航空公司同意可以托运
      • 电池需以尚未连接的状态注意电极的短路(short circuits)予以保护
      • 电池需在轮椅及动力装置坚固的附著
      • 轮椅或手机辅助装备在竖立状态不能搭载、配载、捆绑、下机时,将拆解电池后可以搭载
    • 锂电池可拆卸的情况,请参考[锂电池限制托运]页面。
    • 如果未确认电池类型和电量,则可能会拒绝运输。
      (如果电池外部没有信息,请带上电池信息证明)
  • 智能行李
    • 若已卸下电池,则仅可托运包体作为行李运输。从设备中卸下的电池可随身携带,但需符合辅助电池规定(100Wh 以下可携带 5 块,100-160Wh 可携带 2 块,超过 160Wh 则不允许携带)。
    • 如果无法从设备中取出电池:不可运输
  • 含有不易燃/无毒气体且无二次风险的喷雾式洗漱用品(发胶、香水、古龙水等)和运动/家用喷雾剂。
    • 总体积不超过 2 公斤(2 升),每种产品的总体积不超过 0.5 公斤(0.5 升)。

日本航线限制运输物品

关闭
日本出发航班的主要限制物品
这是日本限制运输物品的指南,包括路线(16)、生效(预计)日期、适用对象、限制、在相关国家机场购买的液体免税品指南和液体指南为过境客户提供免税产品。
雪茄打火机 作为雪茄用打火机,发出强烈蓝色火焰的打火机→不能带入
充油便携式暖手器 不允许
家/野营炉
(内置气瓶)
不允许

※ 其他不能随身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请查看[日本国土交通省网站上的指南]。